记者从某保险公司了解到,近日,中国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部发布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报送2020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和综合风险评级数据。通知称,各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数据报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
对于未按要求报送数据或报送数据不真实、不客观的公司,银监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扣减综合风险评级得分;情节严重的,依法从重处理。
有保险行业分析师指出,在行业增资明显减少的背景下,保险公司普遍发行债券以提高偿付能力指标。2020年,保险公司发行债券的频率和规模远远超过去年。年内至少有20家公司获准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特别是第四季度,保险公司密集发行债券“补血”。这位分析师认为,债券能否顺利发行,主要取决于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自身实力和发展的调查结论。从2020年成功发债的保险公司来看,大部分公司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只有少数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较紧。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保险业监管将保持较高压力,2021年保险业监管将继续加强。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不断加强
一年来,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不断加强。记者注意到,为了更好地防范和化解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2020年7月,银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修订重点是完善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将偿付能力监管指标拓展为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风险评级三个有机联系的指标。
根据意见稿,具备偿付能力标准的保险公司需要满足以下三个监管要求: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综合风险评级为乙级以上。如果不满足以上任何一个条件,就是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
对于偿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银监会应根据保险公司的风险成因和程度采取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将监管措施分为必须采取的措施和根据风险成因选择的措施,进一步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的刚性约束。必须采取的措施包括:监督谈话;要求保险公司提交防止偿付能力充足率恶化或改善风险管理的计划;限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限制股东分红。采取的措施包括:责令增资;责令停止部分或全部新业务;责令调整业务结构,限制业务和资产增长速度,限制设立分支机构,限制商业广告;责令调整资产结构,限制投资形式或比例。
关于偿付能力信息的透明度,意见稿规定,银监会应定期披露保险业整体偿付能力状况和偿付能力监管工作;保险公司应当每季度披露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并在日常经营的相关环节向保险消费者和股东披露和说明其偿付能力信息。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6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保险公司将被列为重点核查对象。
2020年8月,监管通知公开点名9家保险公司在偿付能力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0年上半年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监管规则执行情况的通知,上述9家公司存在披露不及时(中法人寿)、披露不完整(九龙保险、诚泰保险、现代财产保险)、披露数据不正确(国联人寿、亚太保险、鼎河保险、真品保险)等问题。
据悉,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部门已要求上述保险公司进行整改,并再次明确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偿付能力信息定期披露的监管,并公开报告执行情况。问题严重或多次通报的公司将依法受到处罚。
保险公司密集发债“补血”
截至目前,银监会已经公布了2020年前三季度保险业的偿付能力数据。数据显示,2020年第三季度末,纳入审查的178家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42.5%和230.5%。寿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36.5%、267.6%和321.6%。此外,有98家保险公司被评为A类,73家被评为B类,5家被评为C类,1家被评为D类..
记者发现,2020年第三季度末,60%以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较第二季度末有不同程度的下降,16家保险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指数低于150%。
有分析师指出,为了提高偿付能力指数,获得更大的业务发展空间,2020年至少有20家保险公司获批发债,尤其是2020年第四季度保险公司发债“补血”时,10月份只有4家保险公司发债。
据业内分析,债券的成功发行主要取决于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实力和发展的检查结论。从2020年成功发债的保险公司来看,大部分公司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只有少数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较紧。
针对保险公司如何保持偿付能力红线的问题,保险行业分析师强调,保险行业发展的内在逻辑已经发生了变化。除了通过发行债券暂时缓解偿付能力压力,保险公司改变粗放式发展模式,走理财化道路,提高价值型业务比重,释放资本盈余,提高偿付能力,是必然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保险业监管将保持较高压力。据第三方不完全统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从2020年1号票开始,以挂网日期为准),监管部门共向934家保险机构发出罚款2.01亿元,同比增长18.23%,罚款和罚款数量均有所增加。
从细分行业来看,2020年财产保险业共被罚款1.08亿元,占比53.73%,远高于其他领域;人身保险行业共罚款5101万元,占25.37%;中介机构共被罚款3403万元,占16.91%。
有券商分析,在经济增长放缓、去杠杆化防范风险的背景下,2021年保险业监管将继续加强。